各期权经营机构:
上证50ETF期权将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请各期权经营机构依据本所发布的相关规则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衍生品合约账户开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期权经营机构应认真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不得为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客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并做好客户交易权限分级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必须到期权经营机构临柜开户,期权经营机构应对照《客户开户须知》(见附件)进行逐条确认。期权经营机构需对开户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
三、股票期权业务试点初期,投资者(含个人、机构、自营)只能使用一个衍生品合约账户进行股票期权交易。
四、期权经营机构开展股票期权自营及经纪业务,应当分别使用相应的交易单元,自营与经纪业务的交易单元不得联通或混用。
五、自2015年2月6日起,期权经营机构应在每个交易日16:30前向本所进行投资者相关数据报备。具体要求参见《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第七章)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第七章),咨询电话:021-68811375。
六、期权经营机构自行使用或者向其客户提供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实现自动下单或者快速下单等功能的交易软件的,应当在使用或提供相关软件的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备案。具体要求参见《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第八章)和《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第八章)。报备材料应由公司首席风控官或合规总监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传真:021-68810528-62#,邮箱:riskdispose01@sse.com.cn ,咨询电话:021-68810728。
七、期权经营机构可在获得本所股票期权交易权限的次日起为客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
八、证券公司应将其股票期权自营账户在开立后3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备。具体要求参照《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邮箱:optionbc@sse.com.cn,咨询电话:021-68811329。
九、期货公司为客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前,应先为其开立证券账户,该账户只能进行与上证50ETF期权备兑开仓以及行权相关的证券交易,期货公司应进行前端控制。期货公司客户使用该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需遵守本所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期权经营机构客户开户须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