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16〕1624号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股票期权试点工作,及时反映股票期权业务的最新变化,为市场参与人提供明确的业务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指南》、《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指南》等六个股票期权配套业务指南进行了更新及优化,按照经纪、自营、做市等业务条线,形成《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证券公司股票期权自营业务指南》和《股票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等四个配套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
相关文档可至本所官方网站(www.tecnicadelacero.com)-法律法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下获取。
本所于2015年1月13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指南》、《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指南》、《证券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控制指南》、2015年3月27日发布的《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开户指南》以及2015年8月18日发布《股票期权做市商业务指南》(2015年修订)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