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2〕98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配套规则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1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下简称《指南》),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涉及的资产认定范围予以调整。修订后的《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tecnicadelacero.com)“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1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2022年6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