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平台业务办理》的通知
上证函〔2022〕17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基金通平台参与机构相关业务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平台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tecnicadelacero.com)“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平台业务办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