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1〕8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REITs)的发售、上市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程序,明确各市场参与机构业务办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等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便于业务开展,本所已开放REITs相关业务平台的数字证书申请。请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市场参与机构按照指南要求办理本所REITs发售上市等业务。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tecnicadelacero.com)“规则”-“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1号——发售上市业务办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