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3〕37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受理工作,提升受理标准透明度,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准则、审核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上证函〔2020〕2034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