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函〔2023〕329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3年10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3〕3050号)同时废止。
二、债券借贷业务的逐笔成交行情、汇总行情暂不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三、《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tecnicadelacero.com)“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3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