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3〕3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交易和挂牌转让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就上述五项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tecnicadelacero.com),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6.《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8.《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9.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0.《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