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
近一年来,根据证监会大力推进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上交所切实履行证券市场一线监管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异常交易自律监管的重点,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实施力度,并配套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呈现出六个方面的新动向。
一是优化实时监控模式,确保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2016年,上交所完善了“六位一体”的实时监控模式。从交易行为、重点账户、股价指数、风险公司、公告舆情、跨市场行为等多个维度,提升实时监控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例如,将连续异常波动以及有概念炒作迹象的股票,纳入重点监控股票范围,严密监控相关异常交易行为。同时,对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或交易严重异常的账户,进行重点监控,适用更为严厉的自律监管标准。2016年以来,已先后对123支股票和80组账户实施重点监控,涉及账户3000余个。又如,在山水文化、武昌鱼、莫高股份等股票交易监察中发现,增持股东疑似有关联账户,可能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蒙面举牌”情况,随即详细通报公司监管部门。
二是加大自律监管力度,提升异常交易监管有效性。2016年,为遏制苗头性的违规行为,防止小案变大案,上交所加大了异常交易行为的自律监管力度。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自律监管行为,将以往占比较高的口头警示统一改为书面警示,使监管意图能够更加准确的传导,提升了自律监管效果。据统计,2016年以来,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6000余次,较2015年增长一倍以上。其中,书面警示措施5800余次,盘中暂停交易账户500余个。此外,还实施了4次纪律处分,限制相关账户交易1至3个月不等。对少数“累犯”的异常交易账户,则强化了递进式监管原则,从多次书面警示到暂停账户交易,逐步加大自律监管力度,明确释放从严监管信号。
三是深入核查市场焦点,及时报送违法违规线索。配合协助证监会稽查执法,是交易所做好异常交易一线监管的基本职责之一。2016年,上交所从重大事件核查和股价异常波动核查两个角度着手,进一步聚焦,加强线索分析上报工作。其中,对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高送转等股价敏感事项,坚持“每单必核”,排查内幕交易或信息型操纵线索。对监控发现的“温州帮”短期操纵行为,集中监管力量,迅速上报一批案件线索。对举牌上市公司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老鼠仓”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上交所2016年共启动分析核查560余起,上报各类案件线索160余件。其中,操纵类案件线索较往年明显增多,包括了利用自媒体渠道“抢帽子”交易、假借“沪股通”跨境操纵等一批新型复杂案件线索。
四是大力推进监管协作,有效防范监管套利行为。近年来,上交所从多个层面,不断完善异常交易一线监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管协同效应。首先,在自律监管层面,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监管、会员监管与市场交易监察的联动。例如,对违法违规形态较为复杂的“伪市值管理”等信息操纵类行为,联合公司监管力量,多次启动专项核查。同时,积极督促会员对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其次,在与行政执法衔接上,加强了与稽查单位就线索使用情况的反馈沟通,持续提升核查上报线索的质量。在跨境监管协作方面,不断探索深化与香港交易所之间的监管协作机制,2016年已上报了多个沪股通账户涉嫌跨境操纵线索。其中,唐某博沪股通账户操纵线索,已成为证监会成功查处的首例跨境操纵案件。
五是推进监管公开,落实会员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2016年,上交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合规培训等多种监管公开手段,督促会员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责任。例如,针对最为典型的异常交易行为,2016年年中分批公布了7类共14个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市场阐明了异常交易行为自律监管的基本原则和关注重点,也为会员管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提供了依据参考。又如,在每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监管动态信息,向市场及时传递了强化异常交易自律监管的信号。此外,上交所2016年还联合深交所,面向会员以及基金、保险、信托、QFII等专业机构,举办了6期证券交易合规管理培训,宣讲最新监管政策,明确监管导向要求。
六是加快市场监察系统建设,强化科技监管力量。2016年,上交所完善了监察系统的自动化模块,优化了舆情监测、预警处理与线索筛查的技术系统,提升了监察工作的响应速度。同时,根据监察实践需要,新开发了监察系统功能应用模块。如账户关联分析模块、操纵特征分析及图形展示模块等。此外,还在积极推进新一代监察系统规划设计,计划引入机器学习和文本挖掘技术,实现异常交易监测分析由“自动化”向“智能化”演进。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推进异常交易一线监管的转型工作,引导市场各方对异常交易行为形成共识,不断完善异常交易自律监管标准。同时,还将推动会员建立健全客户分级管理制度,加大会员客户管理的现场检查力度,逐步提升监管合力。